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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甲医院被罚1500多万

2025-05-28

5月26日,海南省医保局官网发布对海南省**医院的行政处罚,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

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信息,在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海南省**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根据海南省**医院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海南省医保局要求该院责令整改,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倍的罚款,合计1506313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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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领域重点违规问题汇总

临床检验科是医保稽核重点,近年常被列为飞行检查内容,不少检验科曾因各种原因被罚。虽违规问题已整改,但隐患仍存。若医院做好检验科细节管理,可减少八成违规。此外,医保支付资格实行“驾照式记分”,部分处罚直指责任人,将追责到个人。

史上最严监管真的来了!首个医保“驾照式记分”案例通报(点击链接即可查看)

在此,小编整理了检验科医保常见违规隐患,以供各位检验同仁参考,欢迎各位同行查漏补缺。

一、血常规检验

常见医保违规行为


过度检查

同时开展“C—反应蛋白”与“超敏C反应蛋白”;

大规模同时开具“降钙素原(PCT)”“超敏C反应蛋白(hs-CRP)”“N端-B型钠尿肽前体(NT-ProBNP)”检测;

无指征普查有核红细胞计数、网织红细胞计数(Ret);

将血栓弹力图试验并入患者入院血常规检查大规模开展。

超标准收费

《诊疗目录》中,血栓弹力图试验(TEG)项目计价单位:按“项”收费。某医院开展血栓弹力图试验(TEG)检查,按检查使用的试剂杯数收费,属于超标准收费。

串换项目

检验试剂为检测"全血细胞计数+3分类"却收取了"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项目费用;

“C-反应蛋白测定(CRP)(免疫比浊法)”串换为“C-反应蛋白测定(CRP)(散射速率法)”收费;

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免疫比浊法、干式免疫荧光法,串换成金标法。

重复收费

“血细胞分析”重复收取“红细胞(RBC)计数、“血细胞分析〞重复收取“白细胞(BC)计数”;

非除外耗材收费,血常规检验时收取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管费用。

二、尿常规检验
常见医保违规行为
过度检查 

无适应症患者过度收取尿沉渣定量、尿沉渣白细胞分类、尿红细胞形态检查(人工法)。

重复收费

医院收取尿液分析费用时,同时收取尿沉渣白细胞分类费用;

医院收取尿液分析费用时,同时收取尿蛋白定量(化学法)费用;

医院收取尿液分析费用时,同时收取尿红细胞位相(图象分析仪法)费用;

“尿沉渣定量”同时收取“尿沉渣镜检”费用;

尿液分析设定微量白蛋白项目参数并检查报销,同时收取微量白蛋白的检验费用。

串换项目

医院在进行尿蛋白测定时使用的试剂为“尿/脑脊髓总蛋白(TPUC)测定试剂盒(邻苯三酚红钼法)”,按试剂标识的化验方法开展尿蛋白定量应按尿蛋白定量(化学法)收费,实际按尿蛋白定量(免疫比浊法)。

三、便常规检验
常见医保违规行为


重复收费 

开展“粪便常规”时,组套收取实际未开展的“粪寄生虫卵计数”、“粪寄生虫卵集卵镜检”、“粪寄生虫镜检”、“真菌涂片检查”费用。

过度检查

为心血管内科等普遍无指征患者开具“粪寄生虫镜检”与粪便常规合并作为常规检查并收费。

串换项目 

粪便隐血试验(OB)化学法“粪便隐血试验(OB)免疫法”,串换为“粪便隐血试验(OB)单克隆金标法”进行收费

实验室一般管理规定
1、试剂耗材进销存

(1)制度不完善:未建立试剂购销登记制度,或未开展试剂定期盘点;

(2)登记不完善:未妥善保存试剂购销记录,或进销存台账数据不完整;

(3)未按规定保存试剂购销发票和相关凭证;

(4)发票上的采购数量与医院系统采购出入库数量,或品名不一致;

(5)试剂购销存超比例

2、临床实验室管理

(1)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就设置临床检验项目,并提供检验服务;

(2)新增或超出登记的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时,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未按规定对需要校准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实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4)非临床检验室向临床出具检验报告,收取相关检验费。

(5)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须参加卫生部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基层医疗机构尤其要重视此规定)。

(6)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3、临床报告内容要求

(1)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2)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3)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4)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注意:临床科室购置检验设备,由无检验资质的临床医师或护理人员自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进行收费,属于违规行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其他
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与计费的“矛盾”

 (1)对码收费检验方法与试剂说明书检验方法不同,串换检验项目。

(2)检验科无检验仪器设备,有相关仪器设备加收(如化学发光加收,须满足发光检测仪器+化学发光试剂)。

(3)定量加收问题:医疗机构收取项目收定量费用,但报告内容为定性。

(4)计算值检验项目无试剂,有计费,如间接胆红素测定、内生肌酐清除率、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等(计算值不可计费,使用试剂检测才能收费)。

大数据分析违规风险

1、是否虚构检验服务

(1)有计数功能的仪器设备:显示检测数量或报告数量>计费数量。

(2)无计数功能的仪器设备:某一段时间或某一天的收费最高值>设备最大检测量。

2、试剂极量分析

对比耗材极值与计费数量,如“粪便隐血实验”检测每次需要1份检验试剂,核查试剂消耗数量能否满足计费量。

3、人力资源消耗

具有资质的临床检验人员数量,排除休息时间,核查项目使用数量和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极量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