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一份文件的出台往往只是在官网发布个文字解读,但这次,国家医保局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专门召开了高规格的新闻发布会。主管局长、规财法规司司长、基金监管司司长以及国家医保中心主任悉数到场。这释放了一个极其强烈的信号:医保监管的“宽松软”时代已经彻底终结。 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这份《实施细则》,堪称史上“最严”医保监管新规。过去,一些医疗机构在嗅到监管风向不对,或者在违规操作即将败露时,会选择一种“金蝉脱壳”的策略--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企图通过“退群”来逃避检查。但《实施细则》彻底堵死了这条退路。“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解除服务协议或者不再续签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视既往协议履行情况、提出解除协议的原因,或者根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费用开展全面核查。核查发现涉嫌违法或者违反服务协议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解除或者不再续签服务协议。”
在飞检和日常稽查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机构以“电脑坏了”、“资料丢了”为由软性对抗。新规对此出台了极其严厉的制裁措施。新规明确,在大数据“天眼”和智慧监管常态化的今天,定点医药机构必须按照要求积极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监控)
只要触犯上述任何一条,将被直接认定为“拒不配合调查”,面临的将是暂停结算医保基金、暂停拨付费用的顶格处罚。 医院的信息科和病案室不再只是后勤部门,而是合规防线的最前沿。结合发布会透露的信号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新一轮的医保飞检与稽查,将精准狙击以下几类行为:
- 机构诱导骗保(重灾区):以“车接车送、减免费用、包吃包住、赠送米面油”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就医购药。尤其是部分地区的“透析机构”、康复理疗机构,如果还在玩这种“拉客”套路,今年必将成为“骗保”打击的活靶子。
- 药品“回流”利益链:严打利用医保骗购药品、医用耗材并进行非法收购买卖的行为。医生若不核对身份直接开药,甚至被认定为“协助骗保”的共犯。同时,药品追溯码将成为医保部门执法取证的硬核依据,“一码追查到底”。
- 个人出借/套现骗保:新规清晰界定了四种个人骗保模式:
医院的挂号、收费和接诊医生必须严格落实“人证核对”。别因为熟人面子,让科室和医院背上协助骗保的黑锅。
近五年来,国家各级医保部门通过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已经共追回医保资金约1200亿元,智能监管挽回基金损失达95亿元。这绝不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它代表了国家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的钢铁意志。时代变了,合规才是医院唯一可持续发展的大道。赶紧行动起来吧!提示:本文为医保政策专业解读与行业观察,具体执行请以国家医保局最新官方文件为准。